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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审计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 及守法普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 作者:审计局 来源:乌海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依照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及守法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法治建设放在审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审计机关,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监督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党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上半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1次。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抓牢重点关键,做实依法审计,聚焦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来谋划工作,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牵头科室:法规科、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2.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上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严格落实《乌海市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向上级审计机关、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牵头科室:法规科、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二)依法全面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1.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聚焦主责主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紧扣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主题,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工程建设、自然资源资产等领域进行常态化审计监督,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加大对扶贫、环保、民生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按照要求报送审计文书。(责任科室:各科室)
  2.建立健全审计权责清单制度,推动高效履职尽责。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的部署安排,调整完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乌海市审计局权责清单,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建立公开、动态调整、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
  (三)推进审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严格依法决策,推进审计机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乌海市审计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属于重大决策事项由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在审计执法中坚决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关于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质量控制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努力做到审计执法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审计执法结果符合实体公正。(牵头科室:法规科、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2.完善审计执法程序。一是完善《乌海市审计局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办法》,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明确审计组长、审计组主审、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职责。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机关移送违纪违法线索(问题)管理办法》,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巡察办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及时移送在审计项目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有效形成反腐倡廉合力。三是把研究型审计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各环节,以科室为单位开展经常性研究,按时完成《乌海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审计署审计科研工作2019-2022年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规定的研究选题。四是按照《乌海市审计局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审理会议规程》等规定,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未按规定进行审理的,不得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果文书,严格执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倒查问责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五是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机制,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六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审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新入职人员执法证认证考试工作,及时为考试合格者申领执法资格证,及时更新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平台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
  3.开展依法行政和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及自查。制定《乌海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审计业务质量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上半年组成检查组对各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开展1次依法行政和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及自查。通过检查及时掌握各区审计机关、局机关各科室审计质量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实际情况,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和审计业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检查规范审计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法治建设,防范审计风险,推动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确保我市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
  4.创新审计执法方式。坚持以用为本,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审计,推动审计工作从现场审计为主向后台数据分析和现场审计并重转变。依法通过政务、财政等信息系统获取审计所需电子数据等资料,按照实际需求向上级审计机关申请使用电子数据,高质量完成数据报送、校验工作,积极撰写、报送审计信息化工作经验材料和电子数据审计案例。派人参加审计中级教育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审计信息化人员培训。(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工作。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法制度。(牵头科室:法规科、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2.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好“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扎根于审计干部内心。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
  3.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组织开展新修订审计法、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活动,利用审计项目进点会、审计发现问题征求意见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进行新修订审计法的宣传普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党员进社区做实事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继续加大对新修订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
  4.突出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牵头科室:法规科、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5.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电力法、节约能源法、煤炭法等与生态、能源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二是结合重大政策落实审计,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结合乡村振兴审计,大力宣传耕地保护、土地承包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四是结合民生保障专项审计,大力宣传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
  (五)加强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审计情况、重要审计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其处理意见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经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制度,依法接受询问和质询,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等,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牵头科室:法规科、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2.全面主动实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牵头科室:法规科、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六)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加强法治信息报送。
  1.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守法普法考核工作,认真疏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守法普法年度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考核相关资料,做好实地检查考核的资料准备工作。(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法规科)
  2.加强与考核部门的积极对接,对考核标准进行逐条研判,明确专人负责,实现动态管控,自查问题短板,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举措,为检查考核提供详实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我局法治政府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法规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上来,扛起政治责任,以更高站位推进法治工作,坚定不移将我局法治工作引向深入。
  (二)抓好工作落实。
  全体审计干部职工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把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总体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难题。
  (三)依法依规办事。
  扎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程。按照审计工作职责、任务,始终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作为我局工作的基本准则,各科室要根据自身肩负的工作任务,将依法行政贯穿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努力促进法治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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